记者日前从相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缓解贫困家庭生活困难,推动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嘉兴市从即日起开展以“关爱贫困大学生、就业手拉手行动”为主题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援助活动。
凡嘉兴市生源的2006届、2007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是该活动的援助对象:经市民政局认定的持有效《最低生活保障证》的贫困家庭子女;经市总工会认定的持有效《特困职工优惠证》的贫困家庭子女;经市残联认定的持有效《特困残疾人优惠证》的贫困家庭子女;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持有效《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的贫困家庭子女;经镇(街道)审定的其他贫困家庭子女。
援助对象可获得《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援助服务卡》,凭此卡可享受推荐就业、未就业期间免收人事代理费的优惠。接收贫困家庭大学生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获得每接收一人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市人才交流中心对用人单位接收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免收两年人事代理费。